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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工爱心联盟章程

第一条 大益益工爱心联盟,是由云南大益爱心基金会发起成立,以“惜茶爱人”为宗旨,爱心公益为基础,茶及茶文化为纽带,大益爱心人士、茶道注册学员、合作伙伴、大益员工自愿参加,旨在弘扬中华茶文化、爱心互助、增进益友之间相互交流的公益平台。
第二条 创会宗旨:秉承“惜茶爱人”的核心理念,为广大益友提供爱心践行的活动平台,倡导“公益从我做起”、“公益从小事做起”、“公益贵在坚持”的生活理念。
第三条 本章程是构成益工爱心联盟与每位益友的一份友好合约,一旦签署随附的申请表格并且得到益工爱心联盟确认,即成为益友,同时被视作同意接受益工爱心联盟会员手册的约束。
第四条 在认可爱心公益事业的价值并且同意遵守本章程的约定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人士提出申请,经过益工爱心联盟批准,方可成为益友。尚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先成为预备成员,等条件具备后再申请成为正式益友。
第五条 在不妨碍本职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前提下,益友本着自愿、诚信和非营利性的原则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第六条 根据不同的公益项目,益工爱心联盟下设不同小组。各组长由益友自愿报名向益友会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小组的名义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或者兴趣活动。
第七条 各组组长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遵纪守法;2、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公益服务活动相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3、遵守本章程的约定,服从管理与安排。
第八条 益友的权利:1、对益工爱心联盟的活动组织有监督权;2、参加益工爱心联盟组织的公益讲座及培训;3、参加益工爱心联盟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4、相关法律、法规、益工爱心联盟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九条 益友的义务: 1、积极参与益友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2、未经授权,益友不得以益工爱心联盟的名义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3、益友向社会各界宣传本会所倡导的文化理念和宗旨,并自觉维护大益爱心基金会、大益益工爱心联盟的形象;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益工爱心联盟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条 益友的奖励:按照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具体的奖励方式有通报表扬、专栏采访、年终评审等方式。
第十一条 如益友打算退出会籍,请提出书面退会申请,在本会审核确认后,会籍和权利义务将终止。
第十二条 益工爱心联盟倘若认为会员的行为对益工爱心联盟有损害,或违反益友守则的任何条款,益友会可解除其会籍。
第十三条 益友必须按入会申请表格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以便审批入会申请。益友提供资料的行为纯属自愿。若认为资料涉及隐私问题,益友可向益工爱心联盟要求查阅及更改资料。
第十四条 本章程对益工爱心联盟的所有益友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大益益工爱心联盟对于本章程具有最终的解释权。
                                                                                                         大益爱心基金会 大益益友会 2012年2月16日